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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

同居男女逼子女飲尿判服務

(明報)2010年12月6日 星期一 13:15
一對年輕同居男女涉嫌虐待3名子女,包括逼其飲尿,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,各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。

涉案同居情侶為28歲姓楊無業女被告和27歲姓鍾任司機男被告,早前合共承認7項虐兒罪,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,各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,並要接受管教子女的培訓及輔導。

裁判官接納兩名被告因管教子女而犯案,並非無故體罰,但行為過火,應作處罰,不過考慮到監禁無補於事,對子女幫助不大,所以接納感化官報告,判處社會服務令。

社署為三名小童申請保護令,由寄養家庭照顧,他們已經適應,並繼續學業。

控罪指出,兩被告於去年4月至今年4月期間,先後在柴灣金源洋樓舊居和小西灣村新居內,7度虐待當時10歲長子、9歲次女和7歲三子。案情透露,女被告與前夫育有4名子女,包括涉案3童和另一6歲女兒。她離婚後,與男被告成為同居情侶,近月再誕下一名男嬰。

今年4月15日,一名社工接見被告的次女,女童供出被虐事件,社工立即約見另外兩童,揭發更多受虐情况。

案情包括去年4月,次女與三子吵嘴,男被告要求兩童坐無影櫈,並執起木棍毆打三子手腳。至去年7月14日至8月31日,三子在水杯內小便,長子協助清洗,兩人被女被告處罰坐無影櫈近兩小時,並遭木棍打四肢,女被告稱他們若再犯,就要飲下小便,未幾三子感便意,無奈依從「母訓」,兩人一併喝下杯中尿液。

去年12月,女被告無故懲罰3童坐無影櫈,三子除了如廁和進食,要從早到晚做蹲下起身動作。至今年4月,次女大力搖晃初生幼弟,男被告喝止無果,指使長子、三子和四女一起猛搖次女,次女痛極嚎哭,男被告遂把電視遙控器塞進其口中達3分鐘,並抽起其雙腳倒豎葱式擲落地,導致她腳部撞向沙發,頭部撼地,事發時女被告在睡房內。

今年4月13日,長子放學後出外玩樂,吩咐妹妹向母親撒謊,稱他需要留校上堂不能提早回家。女被告知悉長子撒謊,命令長子由下午5時至晚上10時,揹著書包踮高腳重複做蹲下起身動作,其間長子只曾趁女被告洗澡、煮食和玩電腦時悄悄休息。及後,男被告返家後聞悉事故,用校呔緊箍長子頸項,令他無法呼吸近10秒,並揮拳捶他的胸口4至5下,警告他以後必須下午4時前回家才准吃晚飯。

社工認為上述虐兒事件事態嚴重,把案件轉介社署報案。今年4月16日男女被告被捕,警誡下保持緘默。3名小童事後送院檢驗,長子右手肘和背部有疤痕,次女口腔有多處潰瘍,三子有鼻敏感和上呼吸道感染,經治療後3童已痊癒。

【案件編號:ESCC3793/10】

(即時新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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